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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落实律师执业权利——市中院出台措施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
为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,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,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、市律协的共同努力下,近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通知》。
通知明确了律师到法院参与诉讼或者办理业务,不再需要通过安检程序,只要出示本人有效律师执业证件,由工作人员查验、登记后,便可经律师或公务通道通行。同时,市中院还要求在有条件的法院应设立专门的律师工作室、休息室和更衣室,为律师会见、查阅复印案件资料提供便利条件。
发布时间:2017-07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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